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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Service

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是我公司义务,我公司在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书,并制定工程回访计划和售后服务措施,具体细则如下:


一、售后服务流程

  1、客户通过与公司联系,将相关售后服务项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公司。

  2、公司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员现场勘察并进行维修,并不影响业主正常作息。

  3、公司售后服务后,由客户对售后情况进行回执,直至客户满意。


二、客户回访

  1、定期回访: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我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售后服务部门进行客户回访,将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对门窗进行质量维护。

  2、不定期回访:根据工作特点、使用情况不同,我公司将组织售后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追踪使用情况。

  3、跟踪回访:对客户提出的维修记录,我公司派人员进行维修后,将进行客户跟踪回访,寻访客户对门窗的使用情况及门窗维修后的使用情况,直至对客户门窗工程出现的问题全部解决,解除客户隐患。


三、质量承诺书

  凡幕墙、门窗、装饰工程选择由我公司设计、制作、安装的客户,我公司除按期保质完成制作、安装任务外,还承诺按建设部80号令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实行质量保修;保修期内一切因我公司制作,安装质量原因或我公司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保修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保修期过后的保修,不计人工费只按材料成本价进行售后服务。


我公司对质量作如下保证:

  1、凡我公司承接的一切工程,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凡我公司承接的一切工程,保证按合同条款和规范的要求,在保修内因质量不符合合同条款和规范,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3、凡我公司承接的一切工程,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8)》。

  4、本公司选用的安装材料和制作材料均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我公司送甲方封存的样品为验收标准。